宁夏农村“沉睡”土地焕发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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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宁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累计成交818.42万元,涉及平罗、惠农、中宁、隆德4个县(区)。

今年5月,我区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整理,盘活闲置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通过在自然资源部确定的贺兰县、平罗县、盐池县、中宁县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的宁夏经验。

7月5日,中卫市中宁县宁安镇新建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被宁夏一家企业以100.72万元摘牌。此次挂牌出让的土地所有权为新建村村民委员会,总面积704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摘牌后,该块土地将被企业用于发展农副食品加工。这也是自然资源部公布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名单后宁夏的首宗交易,为有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供了有益借鉴。

记者走访我区部分村镇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了解到,一方面,一些市场前景好、投资规模小的小微企业,因为资金、成本等原因难以进入工业园区,亟须解决发展用地难题;另一方面,农村宅改后退出的宅基地及工矿废弃地等资产闲置,群众迫切希望能够变资产为资金,增加收入,壮大集体经济。

“这对企业和村集体来说,是个‘双赢’的选择。”业内人士认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为同时破解提高农村闲置土地综合利用水平与小微企业发展急需空间这两个难题提供了可能。

“近两年来,我们不断优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功能、推出‘电子保函’等功能模块,最大限度帮助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目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科负责人詹梅香告诉记者,该中心将立足我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试点发展实际需要,持续创新农村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供应方式,新增弹性供应交易模式,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记者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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