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方大特钢: 方大特钢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3-05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6 月 1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居琪萍主持。大会召集、召开及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34,701,173 99.6878 407,055 0.3012 14,700 0.011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关于因收购方大国贸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汽车
板簧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以上关联股东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张璐、谭冬梅。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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